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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生物疫苗案件是因为被内部员工举报才曝光的,那对于举报人该怎么保护和奖励呢?
奖励是肯定的,这名无名英雄鼓起了毕生的勇气去捅破黑暗。但是我们国家好像没有像样的奖励制度,经过这件事件后,这也是需要事后总结的地方。有了这项制度之后,企业头顶上无时无刻不处在压力中,产品质量保证杠杠的。
但是这种奖励不能大张旗鼓,因为涉及到举报人的隐私,有时牵扯到举报人的生命。就像警察悬赏征集证据一样,也不能大张旗鼓的进行表扬,只能秘密进行。如果公开了,效果肯定不好,生命危险不说,以后哪个企业也不敢雇佣举报人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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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问题,说明我们真的在理性的思考问题了,而不是凑热闹的。
从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到现在的长春长生假疫苗事件,我们都在思考怎么对当事人严惩,却没有思考这些事情,如果没有被发现,或者一直都被监管部门熟视无睹,那我们这些平头百姓将面临怎么样一个局面?
可以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打疫苗的目的是什么?是维系我们以后的生命和健康,当我们一无所知的时候,我们却死在假疫苗的手里,当我们以为打了疫苗可以提高我们的免疫力,我们对某些病毒有了抵抗能力的时候,却发现不知不觉的失去了健康和生命,却不知所以然。
而举报者解开了这个谜团,这些人死于非命,死于这些造假者之手。而这些元凶却在那里炫富,去享受生活。
所以,对举报者最好的保护,就是让造假者身败名裂,家破人亡,万劫不复,让保护伞也有同样悲惨的下场。
只要国家保护公平正义,让造假者,让违法乱纪者得到应有的下场,就是最好的奖励。
当然,物质奖励不可少,但是绝不能用物质奖励来让一种贪欲代替另一种贪欲,钱多会让一个人疯狂的。
长春长生疫苗产生做假是被内部员工举报而被曝光的,那应该怎么奖励举报人呢?
面对这样的问题,每一个有良知的人,每一个有正义感的人,每一个使用过或没有使用过该企业生产的疫苗的人,都会举双手赞成给予举报人以重奖!由于举报人提供了相关的有价值信息,使我们有机会发现继而能够进一步查处长春长生药业的造假制假的违法行为,我们说,作为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切实保护好举报人的人身安全,确保举报人当然也一定包括其亲人和朋友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不被干扰。在当今社会,在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正在进行的时候,我们依然要对黑恶势力的嚣张有一个清醒的心理准备。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举报人敢于冒着巨大的压力和风险,对自己所在的企业的不法行为予以举报,这是正义之举,这是良知之举,这是民族大义,这是责任担当!更是民族汉子!这是一个民族最需要的东西,这是一个国家最需要的东西,也是十几亿人民最需要的东西!对这样的员工,也可以说是英雄,我们必须加强保护,绝对不能让这样的员工受到任何伤害。
第二,对这样的员工,我们必须给予重奖,而且还要对这种胆量、这种精神、这种正义、这种勇气、这种责任与担当给予鼓励和宣扬。
第三、政府相关部门,还要考虑和研究建立鼓励和奖励机制,一方面要顺畅举报渠道,让那些想举报的人,敢于举报,愿意举报,继而能够举报。
第四,也是深层次的问题,我们谁都知道,长春长生药业既然能够长时间、明目张胆的在这种特殊药品生产中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绝不是一朝一夕才能做到,也绝不是企业自身能够做到的,作为冻干人用狂犬疫苗,其要求是何等的严格和严密,生产流程要求的是何等之高!人用疫苗敢于造假,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仅仅是监管部门的疏忽?仅仅是监管部门的缺失?恐怕不止这些。所以,我们期待的是检查的结果,我们期待的是处理的结果,而更期待的是政府能够完善监管措施,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昨天已经回答过,在此仅做简述供参考:
根据《刑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凡涉嫌食品药品犯罪的均可举报,而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犯罪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等级:
- 一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犯罪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犯罪事实完全相符。
- 二级:提供被举报方的犯罪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犯罪事实相符。
- 三级:提供被举报方的犯罪事实或线索,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或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
而奖励也是根据举报案件的货值金额、等级以及案件性质等因素综合评定,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 (一)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案件货值金额的5%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奖励。
- (二)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案件货值金额的3%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300元的,按300元奖励。
- (三)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案件货值金额的1%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奖励。
- (四)案件货值金额无法计算,但举报情况属实,可视情况给予100~2000元的奖励。
据此目前还不知晓举报人是否有提供详细的犯罪事实并协助查处工作,但是我想结合目前调查所得的情况,经过飞行检查长春长生生物的问题疫苗11万余支的情况下并且牵扯出重大造假实施情况下,我认为可以考虑打破传统,对举报人按照货值金额的5%进行奖励!
该奖!而且奖励数额不低于60万!保护措施也应当做好做全!
据悉,长生生物假疫苗事件是由于内部老员工实名举报才得以曝光,老员工此举无疑是立了一个大功,在事件曝光后,原本准备销往各地的数十万支疫苗得到控制,长生生物也被勒令停产,老员工此举是拯救了无数的孩子与家庭,应当重重有赏。
到底为何而举报?
据悉,该名员工是长生生物内部老员工,原本在生产狂犬疫苗的车间工作,结果上级要进行岗位调整,其中涉及到很多不公平待遇。老员工便多次向长春长生上级领导提出抗议,但抗议均被忽视,气愤之下,该名员工便以实名举报的方式将高俊芳等人的丑事曝光,也让这些不法分子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针对此事,各位网友也都有不同的说法,有的人认为老员工的义举可歌可泣,值得嘉奖,但有的网友认为其动机并非善意,只是因为个人利益因素才将公司举报,说明他以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在为虎作伥。对于网友的这种说法,我是给予肯定的,知道长春长生违法生产的肯定不止他一人,如果他们真的无法忍受这种丧尽天良的做法,那岂不是早就有人将之公之于众,何必等到窝里反的时候才东窗事发?
但我还是那句话,即使这位员工出于个人因素才向上举报不法分子,但他的行为后果是真真实实的对成千上万的孩子和家庭有利的,这件案子的严重性非同小可,所以,对于举报人,必定是要奖励的。至于奖励多少,还得根据我国相关奖励机制,不过依照现已对长春长生公司的罚款来看,对员工的奖赏应不低于60万。另外,针对举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措施肯定也会得到切实的落实,毕竟这么大的案子,指正人的人身安全可是首要的。
在老员工的举报下,罪犯已经伏法,不管是否出于个人因素,我们都应对他这种救人于危难之中的行为说一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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