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植物油燃料制度,混合植物油燃料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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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燃油管理制度?
主要是针对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公车使用时产生的用油问题而制定的管理办法和制度。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
1,驾驶员加油操作规程(规范加油);
2,燃油供应商管理(指定加油站);
3,车辆加油卡使用管理(一车一卡);
4,车辆加油异常管理(加油量异常)。
燃料结算员岗位职责制度?
1、在财务部长的领导下,负责进场燃料的统计结算工作;
2、建立、健全燃料结算制度、报表、台账;
3、对进场燃料质量、数量进行监督;
4、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燃料管理的问题和建议;
5、严格按规定编制结算单,办理结算手续;
6、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最新燃气管理条例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1、要做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液化气充装并健全完善充装记录。
2、不得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不得充装报废、超期未检及检验不合格的钢瓶。
3、对钢瓶的流向要进行跟踪管理;不得以次充好,掺混二甲醚等其他成分;不得“缺斤少两”或出售残液超标的液化气。
4不得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液化气。
5、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抵制不法气贩,定期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加强对用户安全用气的技术指导。
6、液化气企业要保质保量,安全的为用户提供优质的,足量的产品。严谨欺诈消费者。
燃气条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证我国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规,2010年10月19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由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583号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
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该条例进行了修改:“六十二、删去《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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