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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油燃料监察,植物油燃料监察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4-17 23:21:00 植物油燃料 0次 作者:燃料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植物油燃料监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植物油燃料监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植物油燃料监察,植物油燃料监察工作总结

第一条 为了保障粮食安全,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粮食有效供给,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质量监管、应急等粮食安全保障活动,适用本条例。

如何看待广州医生发帖称"鸿茅药酒是毒药" 后被跨省逮捕这件事?

广州医生被跨省逮捕之后,①王亚军大声质疑,②“蚌埠检察”在今日头条发长文【附图】,③王海在今日头条“微头条”。

【摘自“蚌埠检察”头条号(下有附图)】此案经媒体报道后舆情快速发酵,引发众多网民愤怒,究其原因有二:

一方面,本案中警方的作为容易让公众猜测其与当地企业互相勾结;

另一方面,鸿茅药酒多次广告违法无人监管,却可随意妨害公众批评权,触动了公众的敏感神经。

而面对公众质疑,凉城县警方虽发表官方通报但内容简陋,效果甚微,还表示不便多做回应,更激发公众猜测其中存在猫腻。

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在对案件事实进行通报的基础上,针对舆论质疑做出正面回应,阐明跨省抓捕原因以及举证谭秦东发表文章与鸿茅药酒损失之间有直接关系,及时打消公众疑虑,化解舆情危机。

最近一段时间,多个媒体相继都在怼鸿毛药酒,为什么偏偏一个阅读量只有2千多的帖子,却引得鸿毛药酒如此大动干戈,不惜借助警方的力量,千里跨省去抓一个小医生呢?

我想这是柿子赶软的捏,同时杀鸡给猴看。另外一方面,这位医生发文时为了吸引眼球,措词夸大,而忽略了锤实证据,这也是缺乏媒体经验的表现,所以给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然而鸿毛药酒这招棋走错了。它不是靠自身产品实力说话,而是靠行政权利打压,妄图封住公众的嘴巴。这下子枪口不仅没堵住,反而炸膛了。让更多人看清了它的真面目。

鸿毛药酒夸大宣传是事实,几千次广告违法是事实,迄今为止。相关许多篇质疑的文章还在网上摆着,它一直无力反驳。造成它的产品退货的,绝对不可能是这位小医生的阅读量只有两千多的帖子。

现在我感觉鸿毛药酒自己把事越搞越大了,这件事必定会引来更多的媒体关注和抨击,坐看它怎么收场。

另外我也强调一下,鸿毛药酒是药品批准文号,送礼的时候送两大盒药去,您觉得合适吗?

最近鸿茅药酒有点上火了。

因为广州医生“谭秦东”说:鸿茅药酒是毒药,据说造成了140万的损失;所以报案,谭医生被逮捕。

一、首先从法律上来说,因为医生的言论,对商品销售造成了影响,导致损失,公司报案,警察逮捕,应该是问题不大的。

二、从整个行为来说,140万对普通民众,是一笔大钱,但是对鸿茅药酒公司,九牛一毛。他之所以这么做,我个人猜测,应该是想警告一下“乱嚼舌根的人”。但是我认为这步旗对公司来说走得不好,最终会被更多的人,以更谨慎、更小心的方式反对。

三、对谭医生来说,这是非常不幸的事情,虽然事情最后没有定性定案,但是对我们科普医生来说,是一个警示:言论自由时代,一定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不管什么责任是大是小。举例如下

四、我作为一名中医,想来说一下鸿茅药酒这个产品。

从他的配方里,虽然有一些有毒中药成分,但是只要在药典规定内的剂量使用,他并不违法。也不能简单将他定性为通常意义的“毒药”。

很显然,做为一个以日常饮用为主要市场定位的商品来说,他的主要成分,应该是酒,我个人猜测药的含量不高。但是因为没有确切数据,只能推测。

在包装的右上角,有明确的OTC标志。所以,这是一个非处方药。


“每天两口把病喝走”,不管你是不是爱喝酒的人,只要你经常看电视,都会看到铺天盖地的鸿茅药酒广告,“每天两口把病喝走”也成了最强洗脑词。近日,鸿茅药酒功效再次受到社会质疑。

鸿茅药酒由67味中药配制而成,至今已有近300年的历史,据说可以治疗47种疾病,堪称中国神酒。在全国各地广泛销售,在多家卫视发布广告,健康时报记者通过研究近十年的公告文件,不完全统计的结果显示,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原因多为虚假宣传,夸大疗效等等。

这起由医生发帖“鸿茅药酒是毒药”而引发的跨省抓捕,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发帖医生谭秦东所涉罪名为“损害商品声誉罪”,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称,谭秦东的文章造成了140余万的退货损失,严重损害了公司声誉。

谭秦东的文章,专业性较强,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也看不太明白,但是文章的立意,是提醒老年冠心病这个特殊人群不要饮用鸿茅药酒,饮用不当,就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相当于喝毒药。从这个角度来讲,谭秦东应该没有损害鸿茅药酒声誉的故意。

鸿茅药酒的广告铺天盖地,也确实引发不少质疑,其药效如何,是不是像宣传的那样神奇,看看有关媒体的报道,你自己心中也会有数。新京报的报道《屡查不改鸿茅药酒仍在称“所有人都能喝”》;新浪网的报道《鸿茅药酒被责令停售,治病药酒被指夸大宣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刊登的公告《海南省暂停鸿茅药酒等九个违法广告药品的省内销售》。

鸿茅药酒为一款甲类非处方药,但是在广告宣传中,却是以保健品的形象示人,专业人士一直质疑治疗效果缺乏临床数据支撑,咱们老百姓没有能力了解那么多,是治病的药还是要命的药,就看监管部门怎么说了。

《刑法》第221条对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作如下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谭秦东最后会被如何处罚,让我们拭目以待。

最后提醒大家,是药三分毒,这种由67味中药配制而成的神酒,不管是治病的药还是要命的药,还是不喝为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植物油燃料监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植物油燃料监察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